《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一存货监盘》规定,存货监盘是指注册会计师现场观察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盘点,并对已盘点的存货进行适当检査。可见,存货监盘有两层含义:一是注册会计师应亲临现场观察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盘点;二是在此基础上,注册会计师应根据需要适当抽查已盘点存货。

财务报表审计
期末存货的结存数量直接影响到财务报表上的存货金额、期末存货数量的确定,是存货审计中的重要内容。1939年著名的迈克逊罗宾斯案发生后,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开始关注对资产实物实际存在的审计,这以后颁布的审计准则也都强调了对实物资产实际存在和实际量的正确性进行验证的必要。因此,职业界规定,除非出现无法实施存货监盘的特殊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必要的替代程序,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必须亲自观察存货盘点过程,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注册会计师监盘存货的目的在于获取有关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审计证据,以确证被审计单位记录的所有存货确实存在,已经反映了被审计单位拥有的全部存货,并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合法财产。具体来讲,为了达到比较好的效果,存货监盘应做好盘点前的计划工作、盘点过程的监督工作以及盘点工作结束后的记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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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存货监盘 , 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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